工資那麼高當然不會貪污瞭 包拯的官級放到今天原來是這個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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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性情嚴峻剛正,憎惡辦事小吏茍雜刻薄,務求忠誠厚道,雖然非常憎恨厭惡,但從來沒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隨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悅人,平常沒有私人信件,連朋友、親戚都斷絕來往。雖然地位高貴,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飲食跟當百姓時一樣。曾著傢訓:“後世子孫仕安者有犯贓濫者,不得放歸本傢;
大傢在一些電視劇中也應該對包拯有所瞭解,大傢都知道包拯在歷史上是兩袖清風,從來不貪污。那麼,他在歷史上的官職相當於現在的什麼官職呢?還用得著貪污嗎?真的可以像電視劇中那樣攔轎鳴冤嗎?

據記載,包拯在所任官職中,按照宋史分析,從二品,是中央決策機構的9個成員中的其中之一!這樣的職位放到現代那是相當之高瞭!一般人連面都見不上!宋代百姓鳴冤有一種“登聞鼓”的制度,有一個專門的“登聞鼓院”,鼓在宣德門南街,告狀的人可以先去擊鼓,然後由本部官吏接訪,再將其狀紙呈給皇帝。

攔轎鳴冤屬於“越訴”。唐代法律也規定,若狀告者沖入皇帝的儀仗,可判絞刑,因此一般人對於攔轎鳴冤這件事還是很謹慎的!所以,從理論來講,根據這些記錄來看,包拯那麼大的官對他爛轎喊冤似乎是不太可能,甚至還有可能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