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雍正帝寵臣田文鏡主要成就
清朝雍正帝寵臣田文鏡主要成就
1.整治官場作風。康熙末年,黃河幾次泛濫,大量農田被毀,加之不法官紳為害,盜賊猖獗,因而河南民不潦生,怨聲載道,官府檔案管理混亂,各種案件堆積如山。在這種情況下,他於雍正二年(1724年)調任河南佈政使,很快升河南巡撫、總督。任內,以凡事“悉秉至公,無人不可以共事”為準則,大刀闊斧,“清理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為之一新。”所說積牘,即常年積壓,得不到處理的文件、檔案;所說宿弊,即官員多年的陋規、科派虧空、州縣的逃稅、隱匿土地等。由於這兩項工作幹得出色,所以才出現瞭“吏治為之一新”的局面。[17]
2.增加財政收入。雍正初年,雍正帝就派田文鏡清查虧空,在河南清理積欠時,他采取在山西實行過的"審追之法",把已經查出虧欠錢糧的各官員匯集到開封,逐一嚴審,查明其在任所和原籍的財產,然後委員前往清查核實,令其變賣賠補。對於已經離任人員的虧空,也要追查到底。田文鏡在河南雷厲風行的整頓立見成效,雍正二年(1724年)即補足瞭佈政司庫的虧空,使河南財政根本好轉。
3.壓縮經費開支。田文鏡任河南佈政使之後,協同巡撫石文焯按照比例將河南各地的火耗降低。耗羨的數額根據各州縣的田賦銀確定。為防止地方官吏私加火耗,雍正三年(1725年)正月,田文鏡嚴飭司道府州官員,在征收錢糧過程中,將收糧銀櫃加固封條,委派專員“公同面拆,立刻發匠傾熔,正、耗兩項分數解司,不得存留絲毫。[關於耗羨的使用,田文鏡規定各州縣所需養廉銀必須報佈政司批準後方可動用,其餘一律上繳佈政司庫,雍正三年(1725年)具體公佈各級養廉銀數目。耗羨歸公實施養廉銀制度之後,官員和百姓之間上下各足,彼此相安。規禮被全部廢除,實施普遍,范圍極廣,官員直接受惠,百姓得免加派,大大減輕瞭百姓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