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以前的督撫有頂戴而無花翎,一直隸總督開瞭先例,後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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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清王朝基業的滿洲人,原為生活在我國東北邊疆地區的少數民族,其成員多數為金代女真人後裔,他們擅長騎馬、射箭和狩獵,許多人在頭上裝飾有雕翎、雁翎等鳥羽。因此從清朝開國之初,官員服飾便使用鳥禽羽毛這類飾物。
入關後,在清宮之中依然有一些官職戴用鳥禽羽翎。統一中原後,產自雲南、廣西等地漂亮的孔雀翎開始替代原來的那些花翎。其後,隨著清朝各項典制的不斷規定,孔雀翎才開始定制於官制服飾中,這就是所謂的“頂戴花翎”。
乾隆朝以前,親王、郡王、貝勒等並無戴用花翎之式,隻有貝子冠帽允許戴三眼花翎,公冠許戴雙眼花翎。按清代會典記載,朝廷對官員佩戴孔雀翎、藍翎有嚴格規定:“三眼”佩戴者,僅為貝子及貝子以上恩賜官員;“雙眼”佩戴者為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單眼”佩戴者為內大臣、一、二、三等侍衛,前鋒、護軍各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