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殺和珅是對是錯?一個細節透露著顛覆性的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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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珅,清朝大大有名的貪官。嘉慶四年1799年),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和珅所聚斂的財富,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瞭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
嘉慶殺和珅說白瞭,就是帝王心術。你想想封建年代,和珅貪瞭十五年國庫的收入。這件事情本身有些奇怪啊!
封建年代各方面生活水平及其不發達,一個高官顯貴,收集這麼多錢拼命花也花不出去,有啥用啊?和珅不同於一般的官員,他深得乾隆寵愛,要風得風,要雨得雨,這種時候他的各個方面的生活需求可以說都得到瞭相當的滿足,甚至可以說奢侈的生活對於他來講也是觸手可及的。更何況他和乾隆還是兒女親傢,乾隆十公主嫁給瞭他的大兒子。對於一個從政的官員,這樣的顯赫地位,根本沒必要藏著十五年的國庫收入。除非他想造反,要不然要這麼多錢有什麼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