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敬的廉政思想和清廉作風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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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甫平
陳廷敬畫像
一、陳廷敬五十餘年的宦海生涯
陳廷敬1638—1712),字子端,號說巖,晚號午亭。山西陽城人,因籍隸澤州,故亦有以“澤州”稱者。他自幼受到嚴格而系統的教育,其母口授《毛詩》及《四書》,六歲進私塾,精通儒傢經典。九歲賦《牡丹詩》,有“欲使物皆春”句,“識者以是知公後日必為名宰輔也。”清順治八年(1651),陳廷敬以“童子第一”入潞安州學。順治十四年(1657)中舉,順治十五年1658)中進士,改庶吉士。陳廷敬初名敬,因是科館選有通州陳敬與之同名,順治帝特在其名上加“廷”字以示區別,他於是改名廷敬。
順治十八年1661),康熙帝即位,充會試同考官,分校會試。散館第一,授內秘書院檢討。康熙八年1669)遷國子監司業。奉旨編纂《世祖章皇帝實錄》,告成,加一級食俸。康熙十一年1672),任日講起居註官。康熙初年的日講起居註官,侍直內廷,兼記註與講解經史於一身,除瞭將皇帝的一言一行書之簡冊外,更重要的是還要和皇帝切磋學問,交流思想。因此,擔任日講起居註官是極為重要和榮耀之事。陳廷敬進講經史的工作頗獲康熙帝的贊賞,康熙帝稱其:“每日進講,啟迪朕心,甚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