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弱國無外交”為李鴻章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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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鴻章一生,既舉辦洋務事業、推動中國社會近代化,又簽訂瞭不平等條約、給中國造成深重的災難。如何評價李鴻章,分歧主要在其外交行為,尤其是簽訂《馬關條約》。由於此事,一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人大多認為李鴻章是個賣國賊;但最近20多年來,卻有論者特別指出李鴻章所處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極弱的時代之一,在當時極為衰落的歷史條件下,李鴻章充其量隻能算是個誤國的人。綜觀各種研究與評價,結合李鴻章的外交行為,特別是對日外交的歷史考察,可以發現:甲午戰敗是李鴻章對日誤判與外交妥協退讓的惡果,《馬關條約》則是甲午戰敗的惡果。
有論者認為,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是被迫的和無可奈何的。如果僅就簽訂《馬關條約》這一時間段來看,李鴻章的確是在甲午戰敗、被革職留任並“拔去三眼花翎、褫去黃馬褂”之後,因日方指名要他赴日談判,才又被“賞還翎頂,開復革留處分,並賞還黃馬褂,作為頭等全權大臣,與日本商議和約”。1895年3月20日,李鴻章率李經方等與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等在馬關春帆樓舉行會談。李鴻章費盡口舌,直到被刺後才簽訂《停戰條約》,歷經29天的艱難談判,於4月17日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從簽約的歷史境遇與李鴻章的艱難談判歷程看,說他是賣國賊確實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