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順大連租借談判中,李鴻章究竟有沒有受賄?
摘要]在與英國爭奪對華借款權的過程中,俄國人確曾有過借助賄賂手段達到借款目的的計劃,並進行瞭具體的實施,這從中文文獻中基本得到瞭證實,但實際上並未奏效。
文 | 馬忠文
1921年,在俄國沙皇時代擔任財政大臣的維特伯爵死去6年後,經美籍俄羅斯人亞伯拉罕·亞爾莫林斯基整理編譯,以維特手稿為依據的《維特伯爵回憶錄》首先在倫敦以英文出版。據回憶錄稱,1898年俄國租借旅大過程中,為瞭推動雙方迅速達成協議,避免俄軍強行占領旅順口時發生流血事件,維特曾指使俄國財政部駐北京的代表璞科第去見總理衙門大臣李鴻章和張蔭桓,希望他們勸說慈禧太後與俄國早日達成協議,並允諾饋贈李、張各值50萬盧佈和25萬盧佈的貴重禮品。維特坦然承認,這是他“在與中國人辦交涉中,第一次借助於行賄”。
蘇俄國內以整理刊佈沙皇時代檔案為宗旨的《紅檔》雜志在1922年第2卷公佈瞭21件藏於外交部的檔案資料,名為“關於收買中國大臣李鴻章和張蔭桓的電稿”。這組彼得堡與駐華官員之間的往來函電表明,1898年初俄國駐華代辦巴甫洛夫與璞科第一起,先是為取得對華借款權曾對李、張進行過利誘,許諾分別饋贈50萬兩和20萬兩的禮物;後來又為租借旅大之事再次與二人“作機密談話”,向他們承諾,假使旅順口及大連灣問題在俄方指定期間辦妥,並不需要俄方的非常措施時,“當各酬他們銀五十萬兩”。根據電函所言,租借協定簽訂後的次日3月28日),璞科第付給李鴻章銀50萬兩。至於給張蔭桓,一直到這年9月21日戊戌事變發生時,俄國人“尚未支款給他”。10月4日,巴甫洛夫同意付給已在流放途中的張蔭桓事變後被革職發配新疆)1.5萬兩。這些原始檔案的公佈,客觀上為維特回憶錄首次披露的李、張“受賄”的說法增添瞭有力的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