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即位時的四個輔政大臣是誰定下的?絕對不是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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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僅二十四歲的順治皇帝1661年2月5日駕崩,遺詔立八歲的皇三子玄燁為皇太子,繼帝位,命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為輔政大臣。遺詔同時羅列順治皇帝自己的十四條罪過,主要是未能遵守祖制漸染漢俗,重用漢官致使滿臣無心任事,完全否定瞭他自己一生最有光彩的政績。
這個遺詔真是順治皇帝的本意嗎?四位輔政大臣是順治所挑選出來的嗎?遺詔公佈前先“奏知皇太後”;遺詔的主要起草者王熙事後對此守口如瓶:“一不以語子弟,世遂莫得而傳。”“面奉憑幾之言有事關國傢大計,與諸大臣再三密議而後決者,公終身不以語人,雖子弟莫得而傳也。”因此,遺詔本出太後順治生母博爾濟吉特氏,也就是孝莊太後)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