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沒錢用,隻好變賣宮裡寶貝,聽說售賣方式後卻大發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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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2月12日,清朝末代皇帝溥儀頒佈瞭退位詔書,清朝滅亡。按照當時商定的《清室優待條件》,清帝溥儀雖已退位,但仍被允許居住在紫禁城中,清帝尊號不廢,侍衛人等照常留用,史稱“遜清小朝廷”。此外,民國政府每年還需要向溥儀支付400萬兩白銀作為其在紫禁城中的生活費。
可即便如此,溥儀小朝廷的經濟狀況卻難言樂觀。溥儀和幾個太妃在生活上極度奢侈是一個方面,民國政府沒有按期如數支付生活費是另一個方面。但造成這一情況最主要的原因卻小朝廷裡面有人監守自盜,那就是專門負責管理皇傢事務的內務府。
當時北京一個普通傢庭一年的生活費不到100兩白銀,所以400萬兩是多大一筆天文數字就可想而知瞭。
可即便如此,溥儀小朝廷的經濟狀況卻難言樂觀。溥儀和幾個太妃在生活上極度奢侈是一個方面,民國政府沒有按期如數支付生活費是另一個方面。但造成這一情況最主要的原因卻小朝廷裡面有人監守自盜,那就是專門負責管理皇傢事務的內務府。
內務府在清朝時期就是最有“油水”的機構。《紅樓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