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秦始皇“焚燒坑儒”究竟為瞭什麼?
文章分類: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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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歷史漫漫長河中,史稱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嬴政的故事,已經傢喻戶曉。談及始皇帝的偉大功績,統一六國,結束瞭割據戰爭;論及秦始皇的功績,建立中央集權王朝,設立郡縣制;車同文、書同軌;北築長城,南征百越等等。不過,功勞與過時都是相對的,焚燒坑儒成為儒生與史學傢攻擊秦始皇的焦點!那麼,當時在秦朝,秦始皇焚燒坑儒的動機是什麼,究竟為瞭什麼?
首先,針對“焚書坑儒”這個說法,也被稱呼“焚詩書,坑術士”。在西漢之後,通常被固定為“焚書坑儒”。根據史料記載,該事件發生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不僅焚毀瞭大量書籍,而且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西漢劉向《〈戰國策〉序》曾記載道:“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那麼,焚書坑儒的起因是什麼呢?在筆者看來,主要原因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戰國時齊國的博士,當時秦朝的仆射淳於越反對秦始皇的郡縣制。在淳於越看來,秦朝在管理地方應當遵循周朝的分封制,而淳於越的看法遭到好兄弟李斯的責難。不僅如此,李斯還向秦始皇建議禁止百姓以古非今,尤其是避免文人們以私學誹謗朝政。由此,不少人認為主張焚書的是丞相李斯,而非秦始皇嬴政,主張坑儒的也不是嬴政,所以,問題應是,秦始皇為何支持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