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傢思想實踐者——李斯
文章分類:秦朝
1
李斯是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省駐馬店上蔡縣)人。原本在老傢當個小吏,不甘心,拜荀子為師,學成後去瞭秦國,得到瞭秦王的重用,籌謀劃策,助秦一統天下。秦朝建立後,李斯官至丞相,提出並實行瞭一系列重要的政治主張,比如他提出建立郡縣制,影響至今;又制定律令,協助秦始皇統一文字、貨幣和度量衡。當然還提瞭一個讓後世讀書人唾棄的建議:焚書坑儒。秦始皇死後,李斯參與趙高等人整死太子扶蘇的計劃,秦二世即位後,李斯的政治命運開始發生轉折,在與趙高的權力鬥爭中失勢,最終落瞭個腰斬的結局。
李斯被殺後,應該葬在瞭陜西咸陽。
2
然而不同於韓非子等法傢人物,李斯是法傢思想的踐行者。為瞭加強對全國的統治,李斯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實行郡縣制。秦始皇采納瞭李斯的建議,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下轄縣,主要官員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郡縣制加強瞭中央集權,對後世產生瞭深遠的影響,一直延續瞭兩千多年。
除瞭郡縣制,李斯又主持瞭收繳天下兵器、拆平各縣城墻、修明法度、制定律令等工作,統一瞭車軌、貨幣、文字、度量衡,還修建瞭馳道。消除瞭六國殘餘勢力,使社會秩序漸漸安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