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奉命遊歐洲,四個月出瞭兩次醜,拒絕荷蘭女王求吻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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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末年,李鴻章作為大清朝的外交傢與帝國主義簽訂瞭很多條約,李鴻章在簽訂條約的時候據理力爭,為清朝掙得瞭不少好處,因此李鴻章也有“東方俾斯麥”的稱號,1895年李鴻章簽訂完《馬關條約》以後,慈禧太後念他過去的功勞,讓他作為大清國全權特使參加俄羅斯沙皇加冕典禮,並讓他到歐美環遊一圈。
1896年3月28日李鴻章離開上海,10月3日回到天津,歷時190天——整整半年多。李鴻章的這出訪影響很大,高爾基在小說中也作瞭描寫。歐美各大報刊,爭相報道此事,李鴻章作為大清朝第一個進行環球訪問的外交特使,心中也是膽戰心驚,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