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到底是中興名臣還是昏庸賣國?
文章分類:清朝
李鴻章作為不平等條約的簽訂者,長期蒙受“賣國賊”之評價。近來隨著越來越多的史料出現,這位備受爭議的清末重臣的地位也逐漸獲得一些較為公正的評價。
正面的,他盡力維護中國的利益,洋務圖強,然而無法改變中國落後的現實。對於不平等條約的簽訂,他曾據理力爭,然而無奈國傢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他與曾國藩等人主導洋務運動是其進步的表現。
他也有外交上維護中國的事跡,如在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後獨自前往談判,最終不割地而平息事件;在甲午戰爭處於不利情況時曾主動用最小代價來達成和解等,都是他衛國有利的一面。
負面評價主要來自於他曾作出的錯誤決策,後人也多對此詬病。如過於避戰和重視海防而願意犧牲整個新疆放棄疆防;1885年在完勝日本的情況下簽訂的《中日天津會議專條》,給予瞭日本可以派兵進入朝鮮的權利;與日本的中日甲午戰爭中的指揮失誤導致軍艦在威海衛被全殲;中法戰爭勝利後反而簽訂瞭不平等條約等。雖然這些不利條約和做法受制於各種客觀條件,但他依然要為這些事件的誤國行為承擔很重的責任。另外在早期鎮壓太平天國運動時,他殺人過多。這也牽涉到湘軍和淮軍的整體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