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宋慶齡
文章分類: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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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宋慶齡逝世35周年。她是一屆、四屆、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在二屆、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她兩次當選國傢副主席。
參與憲法修改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宋慶齡擔任憲法起草委員會委員。1954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憲法草案和《關於公佈憲法草案的決議》。
宋慶齡在會上帶頭發言,表示衷心擁護這部憲法草案。她說:“毛主席早就說過,中國缺少的東西固然很多,但主要的就是缺少瞭兩件東西:一件是獨立,一件是民主。自從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我們就得到瞭獨立和民主。我們這個憲法,將昭示全世界人民,使他們知道我們國內是一個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的人民民主國傢,各民族已經團結成為一個自由平等的大傢庭。”
1980年8月至9月召開的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出《關於修改憲法和成立憲法修改委員會的決議》,通過憲法修改委員會名單。宋慶齡擔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主任,參與領導憲法修改工作,貢獻瞭寶貴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