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成就瞭偉業,保不瞭自身!
文章分類:戰國
你也會想看的:屈原還活著,能吃到粽子嗎?
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維新,都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系的重新調整,這也便是改革會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
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瞭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鬥,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
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傢。
公元前356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禮而王,夏殷不易禮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禮者不足多。”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瞭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瞭輿論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