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汪精衛當日本漢奸是為瞭避免亡國滅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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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汪精衛堅信抗戰必亡國滅種,且認為自己同日本簽的文件算不上賣國契
汪精衛投敵的最大理由,是所謂“戰必大敗”,而言和之事,“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汪精衛自謂,若“緘口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不能安,故決然言之”。
但他又說,“我在重慶主和,人傢必誤會,以為是政府的主張,這是於政府不利的,我若離開重慶,則是我個人的主張,如交涉有好的條件,然後政府才接受。”汪精衛遂從重慶出走,在1938年12月發表“艷電”,一步步成為漢奸。
汪精衛後來一再為自己的“主和”主張辯解,稱“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來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為敵,勝負之數,不問可知”,因此“跟著蔣高調繼續抗戰,以蔣現有的兵力”,就要“國亡滅種”,隻有先“恢復中日和平”,再“確立東亞和平”,才能“復興中國、復興東亞”。
在汪精衛而言,他起初不僅不想做傀儡,甚至要求日本從中國撤軍,但到瞭實際談判時,他才發現日方殊無誠意,1939年12月“日汪密約”,規定中國“從黑龍江到海南島”“下至礦產,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皆“毫無遺漏地由日本持有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