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四大賣國賊:沒李鴻章,兩位私自割讓土地,一位放進八國聯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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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晚清賣國賊,許多人都會說李鴻章,因為李鴻章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少,人們就給他安瞭個賣國之名。但事實上,李鴻章所簽條約都是清廷授權的,代表的是清廷的意思,賣國的是清廷,並不是他。不過李鴻倒是主張過放棄新疆,但也隻是說說而已,後來新疆被左宗棠收復瞭,沒有構成事實,也不能說他是賣國賊。晚清真正的賣國賊,是私自和外國簽訂條約割讓土地,或是打開國門放列強踏入中國,連清廷都說他們是賣國賊,這個就無可否認瞭。下面這四位,就是清廷認可的賣國賊,誰也翻不瞭案,以割讓土地多少和不良影響為序。
第一位:愛新覺羅·奕山。字靜軒,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宗室。康熙帝十四子愛新覺羅·胤禵玄孫,道光帝族侄。歷任塔爾巴哈臺領隊大臣、伊犁參贊大臣、伊犁將軍等職。咸豐八年1858)5月,英法兩國艦隊攻占大沽,逼近京津。沙俄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穆拉維約夫率領哥薩克軍隊,聲稱“助華防英”,在兩艘炮艦護送下來到璦琿城內與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談判,要求廢止《中俄尼佈楚條約》,奕山畏懼俄軍,於28日私自與穆拉維約夫簽訂瞭《璦琿條約》,把雅克薩地區劃給瞭沙俄,同時還搭上瞭千裡領土。這片土地是康熙當年奪回來的,奕山私自給賣瞭,清廷並不承認,將奕山革職,召回北京。但兩年後,英法聯軍打進北京,清廷與沙俄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還是承認瞭《璦琿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