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帥張作霖批閱公文手跡: “記大過”錯寫成“計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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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檔案館首度曝光瞭3件張作霖批公文的手跡。3件手跡均為檔案中的字跡,是其親自處理公文中書寫,比起其他手跡更加真實。
在之前,我們先看看張作霖的簡歷,張作霖自幼出身貧苦農傢,參加過中日甲午戰爭,後投身綠林,勢力壯大,清政府無力征剿,就將其招安。張作霖協助清廷剿滅杜立三等土匪勢力,後又消除蒙患,維護國傢統一,逐步提升,先後擔任奉天督軍、東三省巡閱使等,號稱“東北王”。
沒什麼文化的張大帥,在批示公文上面也很隨意。一份張作霖在當東三省巡閱使期間寫下的公文批示隻有一個字“中”,而不是“同意”或是“可以”。
還如1915年,興京(今新賓)翼長善璞因調解毆鬥惹上是非,被誣陷遭撤職。因其清官良吏的形象深得民眾擁戴,興京甲長王寶山聯合10個村的甲長,呈文張作霖例數善璞功績為善璞喊冤。
當時規定凡呈文、稟文等均應以縣知事名義逐級上報,不得越級行事。如是訴訟文書應有保人及粘貼印花稅。因此,1916年1月22日,時任奉天督軍署秘書長袁金鎧在該呈文上批寫瞭“來呈系郵遞無保條,又未貼印花照章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