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為什麼派出李鴻章赴日簽訂《馬關條約》?
文章分類:清朝
文/嶽忠豪
簡而言之,李鴻章出使日本進行馬關和議是中日雙方“合力”的結果,日本隻讓李鴻章來以及清廷隻能讓李鴻章去。
李鴻章與日本內閣總理伊藤博文)
1895年,在李鴻章出使前,清廷增派戶部左侍郎張蔭桓、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出使全權大臣,赴日議和。但日本以張邵二人所攜“全權證書”不合國際法慣例,有名無實,而拒絕與二人談判,勒令二人限期回國。一方面,二人的資格確實未達到議定合約的標準,日方展開談判隻能讓條約內容提前泄露;另一方面,日方也在此間隙,繼續攻城略池,擴大談判籌碼。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認為,張邵二人資歷威望較低,無法對條約條件作出決斷,清廷這是缺乏誠意的表現。因此,日方提出派恭親王奕䜣或者李鴻章為全權大使,赴日和談,要求派出一個能對議和條件拍板定奪的人。有學者認為,清朝無王爺出使的先例,且奕䜣患病,李鴻章又經辦外務十數載,與日方也打過交道,顯然他才是最合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