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藝卻淪落為無業遊民,後來成為東北王的張作霖是如何起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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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作霖以二十餘人的“保險隊”起傢,後接受清廷招安,從營長到團長再到師長,最終成為“東北王”。其實他的起傢之路頗為坎坷。
殺人離傢
張作霖字雨亭,1875年3月19日出生在奉天海城縣今遼寧大窪縣)。張作霖的父親名叫張有財,是當地一個小商人,張作霖是傢中的第三個孩子。張作霖出生的時候傢裡還不算很窮,張有財經營一個小雜貨鋪,收入比普通農民要高一些。可惜其父染上瞭抽鴉片和賭博的惡習,雜貨鋪很快就倒閉瞭。由於傢庭窮困,張作霖在親戚的資助下勉強讀瞭幾年私塾,最終還是輟學回傢。不久,張有財在賭場遭遇仇傢報復,不幸喪命,這讓本就艱難的張傢雪上加霜。得知父親被害後,年僅十四五歲的張作霖和二哥張作孚發誓報仇。當時清政府是極為腐敗的,如果你去報官就先要給一大筆錢,如果不給錢,你連官府的門都進不去。你給錢以後,官府就會向被告敲詐,接著再向原告敲詐,最後按照誰給的錢多瞭結案件。當時張傢已經赤貧,哪有錢財賄賂官府呢?於是,張作霖兩兄弟決定自己報仇,他們拿著一桿借來的土槍翻墻進入仇人王姓人傢!沒想到正好被王傢一個女用人發現,這個用人以為來瞭土匪,立即大喊大叫,混亂中土槍走火,女用人被當場打死,張作霖眼見報仇不成,隻得和二哥翻墻逃走。事後,王傢報告瞭官府,縣官很快就查明瞭案件是張氏兄弟所為,就派出差役前往張傢拿人。機靈的張作霖搶先逃走,張作孚跑慢瞭一步被當場抓住。為瞭將兒子救出,張母隻得砸鍋賣鐵地湊錢,然後再上下打點。最終,官府判定開槍殺人的是張作霖,對其進行懸賞通緝,而張作孚僅為從犯,被判處十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