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衛為啥始終認為自己不是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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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明眼人一看這兩口子做的就是漢奸的事,但是他們兩口子為啥認為不是呢?汪偽政權的建立 理論雖好,現實難行
汪精衛的人生應該分成前半生和後半生。前半生,他愛國憂民,後半生,甘做漢奸。
漢奸生涯從1940年開始,當年在日本的扶持下汪偽國民政府成立於南京,汪精衛擔任該政權的“國民政府代主席”及行政院院長,周佛海、李士群為主要成員;1945年抗戰結束後解散。
名義上將除東北以外的各個偽政權統一在瞭一起。對此投敵之舉,汪精衛有一套看起來“合情合理”的辯解,以掩飾自己的漢奸行徑。
汪精衛投敵的最大理由,是所謂“戰必大敗”。而言和之事,“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出者”。汪精衛自謂,若“緘口不言,對黨對國,良心上,責任上,皆不能安,故決然言之”。但他又說,“我在重慶主和,人傢必誤會,以為是政府的主張,這是於政府不利的。我若離開重慶,則是我個人的主張,如交涉有好的條件,然後政府才接受。”汪精衛遂從重慶出走,在1938年12月發表“艷電”,一步步成為漢奸。汪精衛後來一再為自己的“主和”主張辯解,稱“以一個剛剛圖謀強盛的中國來與已經強盛的日本為敵,勝負之數,不問可知”,因此“跟著蔣高調繼續抗戰,以蔣現有的兵力”,就要“國亡滅種”。隻有先“恢復中日和平”,再“確立東亞和平”,才能“復興中國、復興東亞”。在汪精衛而言,他起初不僅不想做傀儡,甚至要求日本從中國撤軍。但到瞭實際談判時,他才發現日方殊無誠意。1939年12月“日汪密約”,規定中國“從黑龍江到海南島”“下至礦產,上至氣象,內至河道,外至領海”,皆“毫無遺漏地由日本持有或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