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仁去世後,年僅30歲的遺孀被趕出李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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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7月26日,27歲的胡友松與76歲的李宗仁在北京的“李宗仁公館”舉行瞭婚禮。結婚晚宴規模不大,參加的隻是李宗仁的一些老部下和幾個民主人士。
從1966年到1969年,胡友松和李宗仁的婚姻持續瞭不到3年,但它卻是胡友松人生履歷上最重要的一筆。3年時間,幾乎定義瞭她的全部人生。
李宗仁逝世後,胡友松的厄運便接踵而至。文革愈演愈烈,胡友松被趕出李公館,隨後被扣上港臺特嫌的帽子,下放到武漢幹校勞動。後來進廠當工人,有關領導不想讓世人知道她的真實身份,便建議她改個名字。胡友松便說就叫王曦吧,晨曦的曦,新生活的開始,光明就在後頭,多有朝氣和希望呀。在最難熬的日子裡,一個“曦”字,道盡瞭她對美好生活的企盼。一年後,在周總理的關照下,胡友松回到北京。
李宗仁逝世後,周恩來總理曾經批示:李宗仁的遺產上繳國庫,郭德潔的遺物由胡友松繼承。從1969年至今,胡友松先後把李宗仁留下的20餘萬元現金上繳國庫,並把李宗仁的大量遺物捐贈給中國歷史檔案館、廣西李宗仁官邸和山東臺兒莊史料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