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是否接受過俄國的賄賂?
文章分類: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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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生丨文
李鴻章1823-1901)是中國近代史上備受爭議的人物。一方面,李鴻章在處理外事活動過程中對西方有所瞭解,思想較為開放,與思想僵化的保守派不同,是清政府內部的改革派;但另一方面,李鴻章似乎對個人道德要求不夠嚴格,手腳並不幹凈,屢有受賄指控,飽受政敵攻擊。尤其是李鴻章在與俄國的外事活動中,被指接受賄賂,出賣國傢利益,這是極其嚴重的指控,學者對李鴻章是否接受俄國賄賂看法不一。
李鴻章被控接受俄國賄賂的事情有兩起:一是1896年李鴻章代表大清帝國與沙皇俄國在簽署《中俄密約》即中俄《禦敵互相援助條約》)時,接受俄方300萬盧佈的賄賂;二是1898年李鴻章在和俄方交涉旅大租地時,接受過俄方另一筆50萬盧佈或50萬兩銀子)的賄賂。這兩個指控屬實嗎?
李鴻章接受俄國300萬盧佈賄賂是否屬實?
關於第一個指控,事情起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