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孝文帝元宏, 改革北魏官制, 實行均田令
文章分類: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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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皇帝漫談之北魏孝文帝元宏
公元484年,18歲的元宏在太皇太後的協助下,實行瞭第一項改革---下令實施“俸祿制”,對北魏官制進行改革。北魏自建國以來就對官吏不設俸祿,官吏的收入在戰時就靠搶掠,戰爭結束後便靠貪污。北魏統治者對這些官吏采取的態度就是聽之任之,這就造成瞭北魏統治者與人民之間的尖銳矛盾。後來的北魏帝王也察覺瞭這個問題,也對貪污現象進行瞭一定的整治,但是始終沒有解決官吏的俸祿問題。元宏實行俸祿制,發給官吏固定的俸祿,同時加強瞭對貪污行為的懲罰,規定官吏如果在俸祿之外貪污絹一匹以上就予以處死。為瞭表達他治貪的決心,元宏先後處死瞭40多人。一時間,北魏的吏治出現比較清明的氣象,貪污之風大為減少。
俸祿制讓北魏政治更加清明
公元485年,孝文帝元宏采納大臣李安世的建議,頒佈“均田令”,承認私人占有土地。規定凡15歲以上的男子和婦女都可以得到下令授予的土地,男子可獲得露田40畝,桑田20畝,婦女可得到露田20畝,奴婢和一般百姓也可以同樣受田。同時限制豪強大族兼並土地,接著又調整租調制度,鼓勵生產。規定一夫一婦每年隻需上繳國傢帛一匹、粟二石,大大減輕瞭農民的負擔,吸引瞭眾多的流浪者重新成為國傢的編戶。由於耕者有其田,農業生產迅速發展起來,從而促進北魏的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