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天,我們聊瞭明末四大案中的第一個答案——空印案,今天我們再聊聊第二個大案——胡維庸案。聊這個大案之前,我們先來看一份檔案:
胡惟庸?—1380年),漢族,濠州定遠今屬安徽)人。
龍鳳元年1355年),胡惟庸投朱元璋於和州,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職。
吳元年1367年),召為太常少卿,進本寺卿。
洪武三年1370年),拜中書省參知政事。
洪武六年1373年)七月,任右丞相,約至洪武十年1377年)進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