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大清理財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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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十七年,莊頭許五德與他人發生矛盾,托和珅幫忙打官司,並答應“事後或送地六十頃,或銀一萬兩”。和珅聽後明確表示,“不要地,要銀一萬兩”。和珅的貪污受賄所得,一小部分用於擴大不動產,更多的部分,則用於各種工商業投資,其范圍涵蓋各行各業。
這些行業的收益率,遠遠高於地租。就是那些不動產,他也盡可能選擇用來出租。據後來抄傢官員統計,和珅僅在北京就有出租房35處,每年共取租銀一千二百六十八兩三錢,取租錢四千四百九十二吊二百四十文。
可以說,隻要是賺錢快的行業,就有和珅的身影。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采礦業由於風險巨大,管理復雜,投資多,見效慢,一般人不敢經營,和珅卻敢於嘗試。他看中煤礦業是朝陽產業,曾偷巨資開瞭兩座煤礦。和珅巨大傢業的積累,貪腐所得當然是大頭,但是他自己的投資收益也並非無足輕重。
傳統人士往往恥於談錢,和珅卻有著強烈的契約意識,在金錢面前親兄弟明算賬,面對至親好友也毫不含糊。他的外祖父向他借過2000兩銀子,他擔心外祖父不能及時還賬,逼著外祖父拿自傢地契抵押。他親舅舅向他借瞭1500兩白銀,他規定每月一分利息,連本帶利滾到21450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