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瑞和:郎官知制誥的升遷——白居易和元稹的案例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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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期從武則天到玄宗朝,就開始有瞭知制誥,如崔融、張九齡等人,大都以高官如侍郎,官品高於中書舍人的正五品上)的本官去知制誥。這些早期的知制誥,可歸納為第一型知制誥,未固定常設,跟唐後期的那些第二型知制誥不同。
本文要討論的是,德宗以降,那些第二型郎官知制誥的升遷和地位。由於這一型的知制誥,其本官官品都低於中書舍人,所以他們在任知制誥一段時間後,如果繼續出任詞臣掌誥,則他們可能會有兩個升遷途徑:一是升任為中書舍人,但繼續留在舍人院草詔;二是同樣升為中書舍人,但以中書舍人的本官,被召入學士院草詔,成瞭翰林學士。這兩大類中書舍人,學界一般都沒有劃分清楚,容易混淆。為免混用誤解,可分別稱之為一)舍人院中書舍人;二)學士院中書舍人。
唐代史書對第二型知制誥升遷為中書舍人,有一個很常見的套語,往往形容他們是“正拜中書舍人”或“正授中書舍人”,且不管是在舍人院或學士院升為中書舍人,都可以用“正拜”或“正授”兩字。例如,楊嗣復,“長慶元年〔821〕十月,以庫部郎中知制誥,正拜中書舍人” 。趙騭,“咸通初,以兵部員外郎知制誥,轉郎中,正拜中書舍人” 。劉太真,“名著南宮,望歸西掖,遷駕部郎中知制誥。……建中四年〔783〕夏正授中書舍人” 。以上是在舍人院正拜中書舍人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