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宴會敬酒引發的血案:托孤重臣竇嬰之死
文章分類: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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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嬰之死是武帝時期的一個大案,此案起因甚微——灌夫鬧酒,後果卻很嚴重:灌夫族滅,竇嬰棄市,田蚡病死。此案的一大疑點,是所謂“先帝遺詔”——竇嬰以矯詔罪被判處死刑。所謂“先帝遺詔”隻有九個字:“事有不便,以便宜論上”。然而漢景帝對竇嬰的評價並不高,何以給予他這樣的重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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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說灌夫為什麼要在田的婚宴上鬧酒,是因為他發現田蚡給大傢敬酒的時候,所有的賓客都避席瞭;而竇嬰來給大傢敬酒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沒有避席。
何謂避席呢?我們知道,古人是席地而坐,是坐在地上的,所以召開會議或者是舉行酒宴時,要先把這個席子放好。你的席子放在哪裡,你的座位就在哪裡,這個叫做席位。主人坐在正中、主要的地方叫主席,其他的人分成兩列排在旁邊叫列席。如果是主人或者重要的貴賓來給咱們敬酒,離開這個席位(這就是避席),然後退下來說“不敢當”。
灌夫被抓起來以後,竇嬰就出面救灌夫,結果竇嬰也被抓起來瞭。竇嬰一看急瞭,馬上托人跟皇帝說,我有先帝遺詔,先帝遺詔上已經說瞭,我竇嬰可以怎樣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