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四歲,能讓梨”:結果被曹操以“不孝”之名處死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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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孝,從古至今代有楷模,比如收進小學語文課本裡的《孔融讓梨》,就為我們塑造瞭一個孝長愛親的少年道德模范形象。《三字經》中"融四歲,能讓梨"即出於此。
孔融,字文舉,東漢時期山東曲阜人,是孔子的第二十世孫,他是泰山都尉孔宙的第六個兒子。孔融小時候聰明好學,才思敏捷,巧言妙答,大傢都誇他是神童。4歲時,他就能背誦許多詩詞,並且還懂得禮節,父母親非常喜愛他。
一天,父親的朋友帶瞭一盤梨子,給孔融兄弟們吃。父親叫孔融分梨,孔融挑瞭個最小的梨子,其餘按照長幼順序分給兄弟。孔融說:"我年紀小,應該吃小的梨,大梨該給哥哥們。"父親聽後十分驚喜,又問:"那弟弟也比你小啊?"孔融說:"因為弟弟比我小,所以我也應該讓著他。"孔融讓梨的故事,很快傳遍瞭漢朝。小孔融也成瞭許多父母教育子女的好榜樣。
但是,就是這樣一位天才少年,他的結局卻出人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