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笠派兩個人暗殺汪精衛 其中一人特殊嗜好差點暴露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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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2月18日,汪精衛等人從國府陪都重慶出走,經昆明輾轉到越南河內。
時任日本首相的近衛文麿發佈第三次對華政策聲明,提出“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三條件。
汪精衛於12月29日發表響應”近衛三原則”的”艷電”《致蔣總裁暨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引起軒然大波。
戴笠派部下陳恭澍到河內,令其佈置手下刺殺汪精衛。
左三東條英機左四汪精衛
不過在此之前,蔣委員長特使、現任天水行營第2廳廳長的谷正鼎,正在勸汪精衛中止與唱和日本首相近衛的”和平運動”,遠遊歐洲。
谷正鼎之所以願意前往河內勸汪,主要是他與他的胞兄谷正倫,都屬於汪系的改組派,因為汪發表“艷電”時,汪系的大將顧孟餘、陳公博與改組派的要角,無不表示反對。
可是,見過汪精衛後,谷正鼎發現自己的河內之行徹底失敗瞭,隻好向重慶報告。
很快,重慶來的回電:制裁。於是,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領導者之一的鄭介民作出決定,將制裁日期定在3月22日凌晨左右,因為那天正好是二月初一,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