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宋仁宗曾創謁禁制度:為抑制官場請托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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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名臣張英喜歡早睡,“館中獨宿時,漏下二鼓,滅燭就枕。待日出早起,夢境清明,神酣氣暢”。漏下二鼓,指晚九點。有人開玩笑說,為什麼不找點樂子呢,譬如請同僚小酌幾杯啥的。可惜不成啊,當時都察院有禁令:“文武官員,私宅免見。”做官的不許串門子,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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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宅免見,在古代就叫“謁禁”或“禁謁”。謁禁,指不許接待來訪者;禁謁,指不許隨便拜訪別人。這個制度據說是宋仁宗晚年首創,目的是為瞭抑制官場“幹進”與請托之風,後來推廣至百司衙門,門首豎立一個謁禁的小牌牌,某些司法律政機構如大理寺、臺諫等還要加上“不許出謁”的提示。
因為這個制度,時任諫官的司馬光與他的老師——退休宰相龐籍,曾比鄰而居,卻如隔河漢,多年不能謀面。
謁禁制度固然很冷,亦有悖人情社會之傳統,但對於堵塞“後門”、根絕“圈子”,預防腐敗和山頭主義,效果還是明顯的。
《青箱雜記》雲:“皇祐、嘉祐中,未有謁禁,士人多馳騖請托,而法官尤甚。”官員跑關系跟鴨子趕趟似的,可想而知,法紀廢弛到瞭何種地步!然嘉祐三年推行謁禁後,官風迅疾為之一新,“任事蔑殘刻之人,決獄多平允之士”,短短數年而成“嘉祐之治”,仁宗晚年確乎下瞭決心,當時的政論傢陳師錫對此給予瞭高度評價:“甚盛之時,遠過漢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