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督師雙島斬帥,列舉毛文龍十二條必斬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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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之十二)
天啟七年正月,後金軍隊進犯朝鮮,其中一個重要的目的就是打擊毛文龍。在朝鮮的鐵山,毛文龍戰敗,退回皮島。
毛文龍孤懸海外,距離遙遠,關於他的兵力、他的戰績,他消耗的糧餉軍械,全憑他自己的奏報,朝廷無從核實驗證。經常有人指責他謊報軍功,浪費軍餉。
由於皮島位於朝鮮、後金和大明中間,像一個無人監督的獨立王國。毛文龍出生在浙江,和許多浙江人一樣善於經商,他開始廣招商販,販運人參、棉佈等貨物。
毛文龍向朝廷討要的軍餉越來越多,數額與實際核定的數額差距巨大。遼東的軍餉來之不易,需要長途轉運。遇到災荒之年,各地依然要按照規定的數目籌集軍餉,再千方百計輸送到遼東,“車殆馬煩,十致其五”。
毛文龍最令人憎惡的地方是,用這些寶貴的軍糧進行非法的貿易,換回來一些昂貴的貂皮、人參。這些隻有富貴人才會享用的奢侈用品,可以讓毛文龍獲利豐厚,犧牲的卻是無數百姓的性命。
崇禎二年三月,袁崇煥提議在寧遠設置東江餉司,由覺華島供應東江的軍餉。在此之前,是由商船從山東的登州、萊州向東江運送。毛文龍不同意這種改變,二人矛盾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