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法醫刀的“福爾摩斯”——宋慈
文章分類:南宋
原標題:手持法醫刀的“福爾摩斯”——宋慈
南宋時,廣西提刑官突然接到報案,說轄區內有一處民居失火,燒死瞭一個人。提刑官稍作準備趕到現場時,死者妻子正對著燒焦的屍體哭得死去活來。提刑官讓人勸住婦人,找瞭個地方問話。據婦人稱,她下田勞作,丈夫在傢養病;待自己回來時發現房被燒毀,丈夫也死於火災。
提刑官聽完,讓婦人在鄰居傢休息,自己獨自去檢查屍體。他舉起法醫刀,輕輕剖開死者的背部、頸部等地方。隨著解剖的進展,提刑官發現瞭三個現象:一是死者背部貼著地面的地方明顯燒傷痕跡較輕;二是死者口中沒有灰塵;三是死者身上沒有擦傷或損傷。有過多年審案經驗的他因此得出兩條結論:一是死者既然生病,不可能背部傷痕最輕;二是既然被燒死,口中定會吸入灰塵;三是除非自殺,身在火災中的活人不可能沒有擦傷或損傷。所有這一切,都證明瞭一點:作為死者最親密的人,婦人說的是假話!
電視劇《大宋提刑官》劇照網絡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