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故事 | 晉文公賞勉以德為先
文章分類: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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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文公重耳是春秋時期晉獻公之子,由於宮廷爭鬥,曾流亡列國長達19年。公元前636年,他當上晉國國君。在位期間,晉文公對內大修國政,省刑薄斂,通商禮賓,拯寡救乏;對外聯秦合齊,保宋制鄭,尊王攘楚,勤王事於洛邑(今河南洛陽),敗楚師於城濮今山東鄄城西南),盟諸侯於踐土今河南原陽西南),成為名副其實的春秋霸主,奠定瞭晉國百餘年霸業基礎。其文治武功,昭明後世,顯達千秋,與齊桓公並稱“齊桓晉文”。
晉文公創造瞭如此輝煌的歷史,與他在用人賞罰方面的獨到之處不無關系。
論功行賞,自古以來就是重要的賞勉之道,但晉文公卻不全依此行事,他的標準是,“先賞德,次賞才,再賞功”。
晉文公在外漂泊19年,歷盡坎坷。當上國君之後,他大賞群臣。有一禦馬小臣壺叔,跟隨晉文公19年之久,卻不見賞賜。他去問緣由,晉文公說,凡是用仁義來引導我,用道德來規范我,都應該受到上等的賞賜;凡是用善行來輔佐我,助我成就大業的,應受到次等賞賜;凡是沖鋒陷陣,建立汗馬功勞的,應當受到三等賞賜。“故上賞賞德,其次賞才,又其次賞功。奔走之勞,匹夫之力,又在其次。三賞之後,行且及汝矣。”所以,壺叔你的奔走之功我沒忘,隻不過要等到三賞之後才輪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