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東坡真的“不辭長作嶺南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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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袁 昕
蘇東坡於宋哲宗紹聖元年被人告以“譏斥先朝”的罪名被貶嶺南,“不得簽書公事”。於是,東坡先生流連風景,體察風物,對嶺南產生瞭深深的熱愛之情,連在嶺南地區極為平常的荔枝都愛得那樣執著。
紹聖二年四月十一日,蘇軾在惠州第一次吃荔枝,作有《四月十一日初食荔枝》一詩,對荔枝極盡贊美之能事:“……垂黃綴紫煙雨裡,特與荔枝為先驅。海山仙人絳羅襦,紅紗中單白玉膚。不須更待妃子笑,風骨自是傾城姝……”自此以後,蘇軾還多次在詩文中表現瞭他對荔枝的喜愛之情。例如,《新年五首》:“荔子幾時熟,花頭今已繁。”《贈曇秀》:“留師筍蕨不足道,悵望荔枝何時丹。”《〈和陶歸園田居六首)引》:“有父老年八十五,指(荔枝)以告餘曰:‘及是可食,公能攜酒來遊乎?’意欣然許之。”《和陶歸園田居》其五:“願同荔枝社,長作雞黍局。”《食荔枝二首》其二:“日啖荔枝三百顆,不辭長作嶺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