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瘋子被處死,讓李世民非常後悔,立下一條國法一直用到今天
文章分類: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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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唐太宗李世民是歷史上少有的明君,他在位雖然隻有22年,卻開創瞭大唐的第一個盛世“貞觀之治”,主要原因就是李世民能夠虛心納諫,敢於承認自己的錯誤。在史書《貞觀政要》中記載:唐太宗李世民曾經怒殺一個瘋子,後來意識到自己錯誤之後,李世民後悔不已,還立下瞭一條沿用至今的國法。
事情發生在貞觀五年,當時負責朝廷刑事案件審核的大理寺丞名叫張蘊古,此人上任之後,接手瞭一件發生在相州的案件。當地一個名叫李好德的農民,從小就得瞭小兒麻痹,長大之後經常神志不清,時間久瞭左鄰右舍就將李好德當做一個瘋子。就是這樣一個精神不正常的瘋子,突然被人告發,說他妖言惑眾,意圖謀反。事情上報朝廷之後,下旨要將李好德捉拿關進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