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西安事變立遺囑:“我要是死瞭”要蔣經國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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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楊虎城對到西安訓話的蔣介石實施“兵諫”。
在驪山活捉蔣介石現場,蔣怒斥:"餘為蔣委員長,今既為你等所執,你應即可將餘槍斃。但餘尚為你之上官,除槍斃餘以外,你不得對餘有所侮辱。"
在張學良的官邸,張含淚解釋此舉迫不得已,“隻求你帶我們抗日而已”,蔣介石羞辱交加,幾欲自盡。
周恩來、宋美齡等來到西安後,西安事變和解。
2年後,蔣介石在日記裡記述瞭當時自己寫下的3份遺囑:"本日撿得前年在西安寄妻與兩子之遺囑,讀之不禁有隔世之感。此特錄之。"
其寄給妻子的遺囑說:“今事既至此,惟有不愧為吾妻之丈夫,亦不愧負吾總理與吾父吾母一生之教養,必以清白之身還我先生,隻求不愧不怍無負上帝神明而已。”
在談到兩個孩子時,蔣介石特囑咐愛妻“傢事並無掛念,惟經國與緯國兩兒皆為兄之子,亦即吾妻之子,萬望至愛視如己出,以慰吾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