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藩一生中最大的恥辱(上篇)
文章分類:清朝
人一生中的重大的改變和轉折,往往伴隨著重大事情的發生,這對於三十歲前資質平庸,人到中年之後發生脫胎換骨改變的曾國藩來說,再合適不過瞭。從一個為官十幾年的京官,變成瞭統帥湘軍打敗太平天國起義的晚清重臣,曾國藩受到的一生中最大的恥辱起到瞭催化劑的作用。
這件事要從咸豐二年年底說起。這年太平軍揮師北上,進軍湖南湖北等地,形勢嚴峻,咸豐帝命令在傢為母親守孝的41歲的曾國藩協助地方官員興辦團練,也就是訓練民兵。
接到聖旨後的曾國藩來到長沙著手開始辦理此事,但首先要解決的是地方治安混亂的問題。當時太平軍已經開始進攻湖北,湖南暫時無戰事,但受太平軍的影響,各地土匪惡霸迅速崛起,導致湖南境內人人自危,要想招募民兵,穩定治安成瞭首要問題。
曾國藩成立瞭“審案局”,專門治理社會治安,審訊相關案件。同時規定,各地方凡是有土匪流氓鬧事的,可以直接抓到他這裡,不必經過其他部門。押送過來的人,不需要講究法律或者犯罪證據,現場審訊即可結案,處理這種土匪流氓的方式,要麼處以死刑,要麼是殘酷的鞭刑,這種辦案方式起到瞭非常好的效果,四個月內處死瞭將近150名犯人,也因此讓曾國藩落下瞭“曾剃頭”的外號,湖南省內的治安迅速穩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