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太監劉瑾的另一面:提倡改革減輕瞭農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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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謹的改革措施還包括降賦稅,減輕農民負擔。“三月,甲辰,振浙江饑……又停止本年應解雜款銀六萬兩以寬民力。”
宦官制是皇權的產物。在某些情況下,專制君主出於強化君權和裁抑臣權的目的,因而有意培植借重宦官的力量,如東漢曾利用宦官力量來對付專權的外戚官僚集團,唐代曾借重宦官以制抑防范那些威脅中央集權的藩鎮割據勢力,明代則主要出於對外臣的猜疑防范心理。這就有瞭宦官專權的政治基礎。
提及宦官專權,歷史記載必定稱之為“亂政”,人們更將其與為非作歹、禍國殃民聯系起來,其實這是一種儒傢正統觀點的思維,並非一種必然。通常而言,宦官的權勢完全來自君王的寵幸,放得出也收得回,且歷代宦官多來自民間底層,因生活所迫,走投無路而自願進宮的,通常學識淺薄、無甚大志,幹不出太禍國殃民的事來。而明代宦官專權之所以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一方面源於宦官外臣之間激烈的權力鬥爭,另一方面則在於道德崩潰,士風萎靡,世風日下,奴性抬頭。如《明史》所言:“明代閹宦之禍酷矣,然非諸黨人附麗之,羽翼之,張其勢而助之攻,虐焰不若是其烈也。”崇禎也這樣嘆息過:“忠賢不過一人耳,外廷諸臣附之,遂至於此,其罪何可勝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