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詡與盤根錯節的典故是怎麼回事?
文章分類:東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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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詡(?—137年),字升卿,小字定安。陳國武平縣(今鹿邑武平)人。東漢時期名將。最初被太尉張禹召為郎中,歷任朝歌縣長、懷縣令,平定朝歌叛亂。任武都太守,以增灶計大破羌軍,安定一郡,治理武都政績卓然,深受愛戴。後任司隸校尉、尚書仆射、尚書令等職,為官清正廉明,剛正不阿,多次得罪權貴。一生九次遭到斥責,三次被依法懲處,但他剛正的性格,一直到老都不改變。
永和(136年—141年)初年,虞詡升任尚書令,又因公事免官。朝廷想念他的忠誠,再次征召他,正好虞詡去世瞭。
虞詡臨終時,對兒子虞恭說:“我為朝廷辦事,正直無私,自己做的所有事情無愧於心。後悔的是做朝歌縣長的時侯殺賊數百人,裡面哪能沒有冤枉的,到現在二十多年瞭,傢裡再沒有增加一口人,這是因為我獲罪於天的緣故啊!”
虞詡的典故
盤根錯節
出自《後漢紀·安帝紀一》:“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堅利,此乃吾立功之秋,怪吾子以此相勞也。”及《後漢書·虞詡傳》:“志不求易,事不避難,臣之職也。不遇盤根錯節,何以別利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