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治平帖
文章分類: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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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帖》是蘇軾書寫的信札,內容主要是委托鄉僧照管墳塋之事。根據帖後趙孟頫、文征明、王穉登三人之跋可知,此帖當是蘇軾於北宋熙寧年間在京師時所作,時年約30餘歲。該帖筆法精細,字體遒媚,與蘇軾早年書法特征吻合,正如趙孟頫所稱“字劃風流韻勝”,並譽之為“世間墨寶”。本卷引首有明人所畫蘇軾像及釋東皋妙聲所書《東坡先生像贊》。鑒藏印有“商丘宋犖審定真跡”、“吳江張荃德載圖書”二方。
治平帖 此帖署月、日,而未署年.帖尾文征 明跋論證甚詳:“右蘇文忠公與鄉僧治平 二大士帖,趙文敏以為早年真跡。按公嘉 祐元年擧進士,六年辛醜舉制科,遂為鳳 翔簽判。越四年,治平辛巳召判登聞鼓 院。尋丁憂,還蜀。至熙寧二年己酉始還 朝,監官誥院。四年辛亥出判杭州。此書 八月十六日發,中有‘非久請郡’之語, 當是熙寧居京師時作。蓋公治平中雖嘗居 京,然乙巳冬還朝,而老泉以明年丙午四 月卒,中間即無八月。又其時資淺不應為 郡,故定為熙寧時書無疑。於時公年三十 有四年矣。”唯跋中“治平辛巳”有筆 誤,應為乙巳。考熙寧四年四月,東坡有 通判杭州之命,故此帖必書於熙寧二年與 三年中兩八月之一。
蘇軾《治平帖》卷,宋,蘇軾書,紙本,行書,縱29.2cm,橫45.2cm。北京故宮博物院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