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成功曾從荷蘭人手裡收復瞭臺灣,為何鄭氏政權守不住臺灣呢?
文章分類:明朝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臺灣淪為瞭荷蘭的殖民地,此後幾十年的時間裡,明朝政府一直未能收復臺灣。直到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明朝延平郡王鄭成功率兵進軍臺灣,與荷軍激戰九個月之久後,於第二年1662年)成功從荷蘭中手中收復瞭臺灣。此時明朝已不復存在,鄭成功於是據守臺灣,對仿照明制對臺灣進行瞭改造,將明朝的政治制度、經濟、文化教育等“搬”到臺灣,以圖建立永久基業。此後清朝好幾次出兵征討臺灣,均未能收復臺灣。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在平定瞭三藩之亂後,派福建水師提督施瑯率兵攻打澎湖、臺灣,清軍在與鄭軍的交戰取得瞭勝利,鄭克塽率部投降,最終清朝成功收復瞭臺灣。鄭氏政權在臺灣的統治時間前後才22年,為什麼鄭氏政權受不住臺灣呢?這就要從鄭氏政權在臺灣推行的各項措施說起。
鄭成功雕像
鄭成功將自己視為明朝遺臣,不僅仍恪守臣節,在統治臺灣期間,推行的各項制度基本上是仿照明制,在臺灣設立瞭一府二縣,置赤嵌城為承天府,設天興、萬年二縣。鄭成功深知處理好同臺灣土著居民關系的重要性,因此他下令團結當地有名望的土著,並嚴禁士兵侵擾土著居民住所,以爭取當地土著的支持。同時,為瞭穩定生產、休養生息,鄭成功下令清查田戶,征納賦稅。為瞭防止清政府率兵伐臺,鄭成功派長子鄭經統領水師軍隊駐守在金門、廈門等地,以拱衛臺灣、澎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