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太監劉瑾果真是十惡不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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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瑾本姓談,因為依附一位劉姓宦官入宮當太監,改姓劉。弘治年間犯瞭罪,依法當被處死,後得赦免,其後得以在東宮侍奉武宗。
正德元年1505年),他執掌鐘鼓司,與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一起以舊恩獲得明武宗寵幸,人稱“八虎”。劉瑾尤為狡詐陰險,曾仰慕王振的為人,每天向皇上進獻鷹犬、歌舞、摔跤等遊戲,引導皇上微服出行。皇上玩得開心就開始重用劉瑾,將劉瑾調進內官監,總督團營。明孝宗遺詔要廢除宦官監槍和各城門監局,劉瑾都加以阻止,不予執行。他還勸皇上下令凡是宦官鎮守的都要進貢一萬兩黃金,奏請設置皇莊,使皇莊數目增加到三百多所,使京畿地區大受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