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簽訂30多個不平等條約,西方列強為何點名隻要李鴻章
文章分類:清朝
李鴻章是晚清重臣,他早年投筆從戎,屢建奇功,中年出任封疆大吏,推動洋務運動,晚年入值中樞,主持外交,活躍在晚清政壇上長達40年之久,與曾國藩、張之洞、左宗棠並稱為“中興四大名臣”,更被西方人稱為“東方的俾斯麥”。
晚清風雨飄搖,憑何人一己之力也難以挽回。所以在列強入侵後,各類不平等條約紛紛湧來。根據資料顯示,一生之中,李鴻章代表清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竟然多達三十多個,他最大的罵名也是來源於此,在後世評論中,賣國賊的聲音不絕於耳。
《馬關條約》談判
在三十多個不平等條約中,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馬關條約》和《辛醜條約》。這兩個晚清後期最大的不平等條約是在清政府的全權授權下,由李鴻章出面談判的,而李鴻章在亂局之中也是抱著“我不如地獄,誰入地獄”的態度,為當時的殘存河山“能爭一分算一分”。
《馬關條約》的談判中,時任日本首相的伊藤博文剛開始拒絕談判,“清政府為什麼不派恭親王奕䜣或者我的老朋友李鴻章來呢?”。清政府慌亂瞭,恭親王是皇室貴族,自然不能去日本受戰敗議和之辱,於是,這個“喪權辱國”的任務就落在瞭李鴻章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