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邕 | 這樣方可稱為書法
文章分類:東漢
古代書論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把審美層面和技法層面混在一起來寫,經常看起來雲山霧罩,晦澀難懂。加上文言文的表達,更是讓人讀不下去。手裡有一套《歷代書法論文選》,厚厚的兩大本,經過幾個月時間,終於把這本書啃下來瞭。現在給大傢分享一點讀書筆記,主要以蔡邕的筆論,九勢為主,希望能幫助大傢。
一、蔡邕筆論
書者,散也[1]。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若迫於事,雖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夫書,先默坐靜思,隨意所適,言不出口,氣不盈息,沉密神彩,如對至尊,則無不善矣。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註釋】散,抒發,抒懷。
【白話版】書法,就是抒發性情。作書前應先抒發情懷,心有所感,任性情奔逸,然後書之。如果因外事所迫而書,比如為皇帝起草詔書,或者是給皇帝寫奏章,那麼即便是中山兔毫在手,也難以寫出佳作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