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為什麼要將皇位交給長孫朱允炆,而不立朱棣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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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歷史的人都知道,在明朝洪武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392年發生瞭一件大事,在這一年皇位的繼承人皇太子朱標病逝,朱標太子是朱元璋的嫡長子,繼承皇位是理所當然的,這一死朱元璋的其他的兒子就有點蠢蠢欲動瞭,大哥死瞭,皇帝的位置能不能輪到我們呢?尤其是老四朱棣,未來的明成祖,這個傢夥有才能和才幹,是皇太子的熱門人選,可是朱元璋很意外的宣佈朱標的兒子為皇太孫,以後皇位的繼承人,也就是以後的建文帝瞭,其實朱元璋這樣做可以理解,老朱嚴格遵守嫡長子繼承制!
嫡長子主要是指嫡妻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嫡妻一般主要指的是結發妻子、正妻、元配、原配、正房、正室、大老婆、第一個老婆,說這麼多隻是高孫嫡長子的身份很重要。西周時期,周王實行宗法,其規定宗法制按照血緣宗族關系分配政治權利,維護政治聯系。而周天子以嫡長子世代繼承最高執政權力,為天下的大宗,相比之下其他的都是小宗瞭,因此宗法制的最大特點就是嫡長子繼承。至此,嫡長子繼承王位才正式登上歷史舞臺。從次以後中國的歷史中出現瞭一個制度嫡長子繼承制度,西周以後的各王朝,基本上都執行周朝宗法制所規定的嫡長子繼承制,即嫡長子擁有政治繼承權。嫡次子和庶子按照身份等級不同,獲得不同的次級政治地位,形成瞭一個等級森嚴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