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禁煙令早在雍正時就頒佈,為什麼直到嘉慶時還泛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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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鴉片輸入中國的問題,清政府並非袖手旁觀,置之不理,清政府的禁煙令最早是在雍正時期頒佈的。1729年雍正七年)雍正皇帝頒佈瞭一道禁煙令:“興販鴉片煙者,照收買違禁貨物例,枷號一個月,發邊衛充軍;若私開鴉片煙館,引誘良傢子弟者,照邪教惑眾律,擬絞監候,為從杖一百,流三千裡。船戶、地保、鄰佑人等,俱杖一百,徒三年。如兵役人等借端需索計贓,照枉法律治罪,失察之汛口地方文武各官,並不行監察之海關監督,均交部嚴加議處。”
從這道禁煙令中可以看出雍正時期已經有瞭鴉片的販賣和鴉片煙館的開設,並且問題已相當嚴重,不然怎麼會有如此嚴厲的禁令呢?
但這道禁令並沒有提出對吸食鴉片的人如何治罪,關於鴉片進口依舊沒有禁止,照舊按藥材納稅。難道是當時皇帝沒有弄明白藥材鴉片與吸食的鴉片煙屬於同一類物品?這令人費解,這道禁令隱約的讓人感覺吸食鴉片煙的人好比去商店裡購物的顧客。不管怎樣,這道禁煙令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瞭清廷對於鴉片流毒問題的極為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