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虎:貿仲首創的“仲裁+調解”獲國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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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見習記者劉嘉法治周末記者馬樹娟
4月9日,在法制日報社舉報的第六屆中國公司法務年會上,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李虎指出,爭議解決是公司法務的重要課題,商事仲裁是解爭議的重要方式。
李虎介紹,中國仲裁始於上世紀五十年代所提供的涉外仲裁,宗旨是要解決國內機構涉外仲裁的問題,最初實行的就是協議管轄、一裁終局與國際接軌的制度。
國內仲裁則不然。李虎表示,在1994年《仲裁法》頒佈之前,國內經濟糾紛通過仲裁解決時,多數是通過隸屬於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內部的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這種方式不施行協議管轄,當事人可以就糾紛去法院訴訟,更多是通過行政的方式來解決相應的經濟爭議,而《仲裁法》的頒佈將國內仲裁和涉外仲裁統一,建立瞭與現代意義上的國際仲裁制度。
李虎表示,近幾年來,中國仲裁機構的國際化程度日益增加。李虎介紹,目前,我國貿仲涉外仲裁案件數量依然名列前茅,2016年全年涉外案件483件,案件當事人來自世界近60個國傢和地區,爭議金額達到587億元人民幣,案件爭議類型達到18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