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趙頊怎樣改制中央機構的?宋神宗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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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中期冗官成災,不但官僚機構十分龐大,官員急增,而且造成官職不符,大批官僚無所事事卻身居要職;辦事效率低下,得過且過之風盛行。這種官僚體制,當然既無益於朝政,更不能適應改革的需要。因此,宋神宗經過深思熟慮,下決心對官僚體制進行改革。
首先對中央機構進行整改,使“臺、省、守、監之官實典職事,領空名者一切罷去,而易之以階,因以制祿”。適當合並機構,裁減官員,使官員名實相符,有職有權。設立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統管中央行政。
中書省主管宣佈皇帝命令,批復臣僚奏議,決定重要官員的任免,下設吏房等八房辦事機構。門下省主管審議中書省所定事宜。尚書省是執行機關,設宰相,分六部,行使實際權力。但兵部隻管保甲、民兵等事,實際兵權仍為皇帝和樞密院掌管。
這樣,宋初以來中央機構虛職多而實職少的弊端,得以扭轉,原來“三省長官不預朝政,六曹不厘本務”的怪現象消除瞭。
其次,宋神宗統一瞭全國官員的薪金,原來隻領薪金的虛官,改為相應的階,以階級領薪金,以便於對官員的考核和使用,使“卿士大夫涖官居職,知使責任,而不失寵祿之實”,發揮官員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