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奇葩聖旨:正德皇帝的禁豬令
文章分類: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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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二月,武宗南巡至儀真今江蘇儀征)。在儀真期間,向全國發表瞭一道不解的禁令。全文如下:
「照得養豕宰豬,固尋常通事。但當爵武宗自封爵公,當者,即本的意思)本命,又姓字異音同。況食之隨生瘡疾,深為未便。為此省諭地方,除牛羊等不禁外,即將豕牲不許喂養,及易賣宰殺,如若故違,本犯當房傢小,發極邊永遠充軍。」
此文的大意是:武宗指自己屬豬,而且他及其傢屬姓朱,跟「豬」同音,吃瞭又罹患疾病,各地隻許養牛羊,不能吃豬丶喂豬丶以及買賣屠宰。如果違反的就處以流放的刑罰,而且更要一傢大小充軍。
武宗的禁令一下,發生瞭一派熱鬧但又恐怖的現象。有史料記載,較為富裕的人傢一概把豬投入水中淹死,而一般平民則妁所養的豬屠殺,一瞬間中國沒有豬的影子瞭。當然,此命令執行得最徹底的是皇帝周圍的地區。
由於不許養豬,唯有把現存的豬盡殺,或減價賤賣。有賣有買,買來不吃的又做什麼呢?對於這個問題,實在是武宗本人始料未及的。
由於帝王時代,尤其在君主專制的高峰點的明朝,沒有人敢開罪皇帝,唯恐措詞不當而招來橫禍。反而是內閣首輔楊廷和聞得此事,於正德十五年1520年)二月初上瞭《請免禁殺豬疏》,對武宗詔禁殺豬隻的後果陳述,該疏言簡意賅: